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医用氧气和医用氧气运输搬运服务项目
比选邀请公告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项目内容 |
1 | 医用氧气 | 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第二部所规定的纯度≥99.5%,40L/罐 | / |
2 | 医用氧气运输搬运服务 | / | 按照中心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将氧气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 |
1.医用氧气生产企业应具备生产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体充装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所生产的医用氧气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第二部所规定的纯度≥99.5%。(提供合格证明)
3.医用氧气及储存钢制无缝气罐应符合GB8982-1998和GB5099-1994标准。(具有相关证明)
4.医用氧气规格不低于40L/罐,且配置标准转接口。
5.免费提供氧气瓶。
运输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
1.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和运输资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运输资质)。
2.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安全工作资质。(提供道路危险货物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
3.提供氧气瓶安装。
六、比选预算7.0万元(不含7.0万元)
七、比选申请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八、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及邮箱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6:30前(过时无效);
2.报名邮箱:441023835@qq.com。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比选邀请公告;2.公司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身份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承诺函(针对本公告第七点,要求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6.本公告第五点服务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三)其他:
1.报名后,采购方对各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单位发放比选文件;
2.比选时间:2024年4月3日下午14:00。
九、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地 址: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清源环街181号
(三)联系人:陈老师
(四)联系电话:19102689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