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保可开展的医疗保险服务
一、门诊
二、住院(仅中心开展)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
五、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服务
六、医疗救助
七、“两病”认定、治疗服务(糖尿病、高血压)
中心可治疗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
一、高血压病
二、糖尿病
三、风湿性心脏病
四、高血压性心脏病
五、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
六、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七、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八、重度骨质疏松
九、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初次申请治疗
(一)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或上一次的门诊特殊疾病结算表一份;
(三)相关检查报告单。
持以上资料及社会保障卡到收费室挂号→医师诊断室开具处方、检查单→门诊特殊疾病办理窗口进行结算。
二、继续申请治疗
持社会保障卡到收费室挂号→医师诊断室开具处方、检查单→门诊特殊疾病办理窗口进行结算。
三、注意事项
(一)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后超过6个月未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或出现中断治疗达6个月以上的,应重新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
(二)如需本次报销的相关资料,请在结算前自行复印所需资料留底。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般诊疗费、门诊统筹的政策及办理流程
一、一般诊疗费
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药事服务费成本共四项费用,仅门诊适用,此四项费用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不再支付。
二、适用人群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学生除外)。
三、支付标准
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报销累计不超过200元。
四、办理流程
挂号(告知工作人员)→就诊医生开具治疗方案→收费室交费并进行刷卡结算(病人只付自付部分)→取药(或检查)→离院
温馨提示:以上如有不符,请以最新医保政策为准。
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