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药品供应商比选项目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4—6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采购流程,保障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中心拟对药品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比选,成立中心药品供应商库,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招标项目:药品供应商库比选项目。
招标内容:中成药、西药供应。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邀请招标方式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3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下午17:00)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行政办公室。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12月23日17: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下午14:00。
招标单位联系部门: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综合楼四楼行政办公室。
地址: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清源环街171号
电话:028-87876283转8064
联系人:曹老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述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招标人
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本地注册、四川药械采购平台挂网配送单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需提供:有效的银行开户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质保协议、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公章与证照代码须一致)、上一年度效益业绩,药品两票制承诺书。
(一) 注册资金为1000万以上(含)。
(二) 在此项比选前,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能够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有质保协议。
(三)其他与药品采购供应相关的补充资料。
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有关的全部费用。
开标评标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评标。
评标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
评标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方式进行;
评标的主要内容:
资格证明情况:企业的资质;
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
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能够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评标小组认为其他需要评价的内容。
中标条件:
投标文件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配送服务和执行合同能力。
四川药械采购平台挂网配送单位。
定标
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定标前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作为定标参考。
招标人定标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者,但不说明理由。
招标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签订合同
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方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取消中标资格。